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項目申請
1.1 項目申請單位應向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提交項目申請文件,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簡介、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申請人信息、基金申請編號、申請時間等信息。
1.2 項目申請單位應對項目申請文件進行認真審核,確認是否符合項目指南的要求,并提交項目申請文件一式兩份,申請時間為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 10 天。
二、項目評審
2.1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根據(jù)項目指南的要求,組織專家對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中,應注重對項目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申請人信息、基金申請編號、可行性、創(chuàng)新性、進度安排、經費預算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審。
2.2 項目申請評審結果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并通過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系統(tǒng)進行公布。
三、項目立項
3.1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根據(jù)項目申請評審結果,確定項目立項對象,并提交立項文件。立項文件應包括項目指南、立項通知、立項申請人信息、立項基金申請編號、立項時間等信息。
3.2 立項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項目指南的要求,完成項目立項申請文件的撰寫,并通過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系統(tǒng)進行提交。
四、項目實施
4.1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根據(jù)項目立項通知,組織專家對立項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立項申請文件進行審核。
4.2 項目立項審核通過后,項目申請人應按照項目指南的要求,開展項目研究,并按時提交研究成果。
4.3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控,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項目申請人進行溝通。
五、項目驗收
5.1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應在項目完成后,組織專家對項目研究成果進行驗收。驗收過程中,應注重對項目研究質量、經費預算、進度安排等方面進行全面驗收。
5.2 項目驗收結果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告知項目申請人,并通過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系統(tǒng)進行公布。
六、其他事項
6.1 項目申請人應按照項目指南的要求,認真管理科研項目,按時提交研究成果,并遵守項目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
6.2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辦公室應根據(jù)項目管理的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和監(jiān)督。
以上就是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全部內容,謝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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