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所在的機構、你的導師對你有哪些要求,說到底這是你的研究。哪怕你不需要遵守行為規(guī)范或研究委員會的倫理要求,你也需要確信自己已經盡了一切可能來確保研究以符合你自己的倫理準則的方式進行。這就是本書作者之———斯蒂芬·沃特斯所采用的方法。他也曾是一位碩士研究生,一位首次進行科研的新手。在他進行研究時,他還是一位高中英語老師,決定要在自己所在的機構內部進行研究。他產生了調查自己的英語系負責人(也稱“英語系主任”)的想法。這位主任對他的研究表達了興趣與支持,這使得斯蒂芬堅信自己的研究是一個有價值的課題,而且很有希望在給定的時間(工作時間三個月)內順利完成。他決定制定出自己的個人行為準則,明確他認為自己必須遵守的工作條件和保證,以確保他本人和學校的誠信。
籌備工作按以下項目進行:我認為,正式提出這些保證確有必要。由于我當時在科研方面毫無經驗可言,我必須向校長保證會誠實公正地進行實地工作,說服他可以信任我。事后看來,我應該要更加謹慎。條件3無法完全滿足,因為后來我發(fā)現,盡管可以做到認真核對參與者在接受采訪時所作的表述,但他們沒有足夠時間來核對完整的稿子。而條件4雖然可以實現,但成本高昂難以承受,因此我決定在未來的其他個案研究中刪去這一條。這段經歷確實使我意識到:應該警惕做出過早過多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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