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據港媒5月18日報道,有消息人士稱,由于通過社交軟件Telegram的群組發(fā)放警隊、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等人士及其家人的違規(guī)“起底”(即人肉搜索)行為今年以來死灰復燃,在多次要求Telegram公司刪除相關“起底”信息未獲正面回應后,香港特區(qū)政府正考慮禁用Telegram。
消息人士表示,若Telegram公司短期之內無法給出妥善回應,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將不得不采取“終極手段”,即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6L條所賦予的權力,停止或限制人員通過Telegram發(fā)布消息,甚至要求軟件下載平臺下架Telegram。
Telegram使用界面 圖自港媒
如果香港政府最終采取以上行動,將會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6L條的首次被引用。
香港特區(qū)立法會于2021年9月29日三讀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對1996年12月生效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進行了修訂,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從此在香港入刑。
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大量“起底者”將他人的個人隱私當作武器,用來對持不同政見的人士發(fā)起進攻,不少“起底”涉及威脅、恐嚇言論,對受害人及其家人都造成了極大傷害。
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起底”刑事化,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的。
香港立法會議員、法律界人士林新強就曾表示自己也深受“起底”之害。他明白,很多受害人此前無處伸冤,而且起底材料會在被“添油加醋”后送到媒體手中,令被起底者蒙受傷害和損失。
“起底”受害人林新強資料圖(圖源:《香港律師會會刊》)
而在修訂后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有了更大的權威,能夠對“起底”行為進行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并擁有了要求停止披露起底訊息的法定權利。
據報道,16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鐘麗玲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透露,去年,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共發(fā)現842宗“起底”相關個案,在“起底”刑事化后,就其中25宗展開調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6人,另有正進行調查的個案66宗。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鐘麗玲16日在立法會會議發(fā)言 圖自港媒
但據消息人士指出,“起底”近期又愈演愈烈,過去七個月里就有700多宗“起底”相關個案被發(fā)現,逼近去年全年總值。據稱,香港特區(qū)政府留意到近年絕大部分的“起底”來源于市民常用的Telegram群組,每星期新增的“起底”信息超過兩百條,數量相當龐大。即便成功刪除,兩三天后相關信息往往會再次出現。
有港媒指出,通過Telegram群組發(fā)送的相關違規(guī)信息,大多來自臺灣用戶。
而另一方面,Telegram對香港特區(qū)政府要求處理相關信息的回復率卻逐漸降低,從起初的100%,到30%,再到近期的零回復。為遏制“起底”的泛濫,香港特區(qū)政府不得不考慮禁用Telegram。
相關消息出現后在香港引發(fā)了網絡熱議,不少人表達了支持意見,稱“可以保護大家免受起底”、“太好了!刪除有害程序!”、“即刻禁,唔好等(立刻禁,不要等)”。
還有香港網民建議,應設立社交媒體實名制,以杜絕惡意攻擊、“起底”或發(fā)布違法言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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