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項目合同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科研項目合同管理,加強科研活動中的國際合作,提高科研質量和效率,保障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安全、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科研項目合同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科研項目合同管理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科研項目的合同管理。
二、合同簽訂
科研項目合同由科研項目主持人和合同另一方簽訂。合同應明確科研項目的名稱、研究內容、研究目標、研究計劃、預算、進度、成果、知識產權、責任分工、合同期限、支付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科研項目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簽訂合同的雙方約定。
三、合同管理
科研項目合同管理應當實行合同審查、合同評審、合同簽署、合同執(zhí)行、合同變更、合同終止等制度。
科研項目主持人應當對科研項目合同進行管理,確保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另一方應當按時履行簽訂合同時約定的義務,并嚴格遵守合同的內容和要求。
四、合同期限
科研項目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最長不超過5年。
五、違約責任
科研項目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科研項目損失或影響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科研項目合同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科研項目合同管理辦法的制定,有利于規(guī)范科研項目合同管理,加強科研活動中的國際合作,提高科研質量和效率,保障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安全、順利進行。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lián)網用戶自發(fā)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fā)現(xiàn)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