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概算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投資概算管理,提高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投資效益和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福建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概算管理辦法。
該辦法適用于福建省內各類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投資概算編制和管理,包括政府公共機構信息化項目、企業(yè)信息化項目等。
一、概算編制原則
1.1 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合理確定項目投資規(guī)模和建設內容,確保項目符合可行性研究、市場調研和規(guī)劃編制的要求。
1.2 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項目的功能定位、建設目標和技術方案,結合項目實際投資規(guī)模和建設成本,制定合理的投資概算。
1.3 重視項目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強成本核算和分析,確保項目投資概算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二、概算編制內容
2.1 項目功能定位和建設目標
2.1.1 明確項目的功能定位和建設目標,包括建設內容、建設目標和預期成果。
2.1.2 根據功能定位和建設目標,確定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建設內容,包括設備、軟件、人員、土地、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投資。
2.2 項目可行性研究
2.2.1 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分析項目的市場需求、技術可行性、資源利用情況、投資效益等,為項目的投資概算制定提供依據。
2.2.2 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結果,確定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建設方案。
2.3 項目市場調研和規(guī)劃編制
2.3.1 進行項目市場調研,收集和分析市場需求、競爭情況、技術趨勢等信息,為項目的投資概算制定提供依據。
2.3.2 根據項目市場調研和規(guī)劃編制,制定項目的投資概算和建設方案。
2.4 成本核算和分析
2.4.1 根據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建設方案,進行成本核算和分析,確定項目的投資成本。
2.4.2 對項目的投資成本進行合理性評估,確保項目投資概算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三、概算管理程序
3.1 項目啟動前,按照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概算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編制項目啟動報告,明確項目的功能定位、建設目標和投資概算等內容。
3.2 項目啟動后,按照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概算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定期開展項目進展情況報告和成本核算分析,及時發(fā)現(xiàn)和解決問題,確保項目的投資概算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3.3 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概算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按照相關法規(guī)和規(guī)定執(zhí)行。
福建省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概算管理辦法的制定,有助于規(guī)范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投資概算管理,提高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投資效益和品質,為福建省政務信息化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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